1.锂离子电池在环境温度(20±5)℃下以0.2C的恒定电流放电至指定的终止电压(通常为3.0V),然后充电至终止电压(通常为4.2V),切换到恒压充电(充电终止电流一般为0.02C);
2.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开路环境中存放28天;
3.锂离子电池应在环境温度(20±5)℃下以0.2C的恒定电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步骤中锂离子电池释放的容量(Ah)
5.电荷保持容量应表示为计算出的容量与步骤中的额定容量相比的百分比。
6.锂离子电池应在步骤放电后24小时内按照步骤①充电;
7.锂离子电池应在环境温度(20±5)℃下以0.2C的恒定电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8.计算步骤⑦中锂离子电池释放的容量(Ah);
9.电荷恢复容量应表示为步骤the中计算出的容量与额定容量之比。
当可用容量下降到允许值时,循环寿命测试关于检查锂离子电池的充电和放电次数非常重要。
①在环境温度为(20±5)℃时,以0.2C的恒定电流将锂离子电池放电至指定的终止电压(通常为3.0V),然后用锂离子电池充电至终止电压(通常为4.2C)。恒流0.2CV),切换至恒压充电(充电终止电流一般为0.02C);
②锂离子电池应在环境温度(20±5)℃下以0.2C的恒定电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③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循环使用,并且在充电与放电之间或放电与充电之间应存放不超过1h
④锂离子电池应按照步骤①和②进行循环充电,直到放电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