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市级新能源车补助政策将有调整,中央与市级补助上限为汽车售价的60%,其中地方补助按中央补贴的50%安排。
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信委两年前曾发布市级补助政策。今年,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据此,市财政局等三部门结合北京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对相关补助条款进行调整完善。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应获得的补助资金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申请中央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根据国家四部委“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规定,北京市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的市级补助。
几家新能源车4S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今年6月国家新政实施后,纯电动车续航低于150公里的车型不再享有补贴;续航在300公里以下的车型补贴都下调了;续航300公里以上的补贴则上调了。
对于私人购买之外的新能源汽车,北京根据国家要求引入车辆运营里程要求,明确需满足车辆运营2万公里,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才能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同时,考虑到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其购买者的主要或全部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资金,对上述车型不再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据了解,北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如今后国家政策有所调整,北京财政补助政策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目前,北京已累计推广纯电动汽车超过17.5万辆。截至今年6月初,北京新能源车指标申请超过28万个,已排至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