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击行业痛点问题——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

2022-03-10      714 次浏览

2月22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2018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迎击行业痛点问题——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要点明确表示: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推进中国铁塔公司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动力电池溯源管理要求,推进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试运行。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呈爆发式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外发布数据,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79.4万辆,同比增长53.8%;累计销售77.7万辆,同比增长53.3%,并实现贯穿全年的环比增长。至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保有量达到18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50%以上。


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阶段,但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也亟待解决。


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5-8年。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2018年-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的规模。动力电池的报废临界点的来临,意味着我们即将面临前期投入市场的新能源电池报废潮,形势严峻。


事实上,2016年以来,我国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已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规范,借以应对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带来的“废旧电池何去何从”问题。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要求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企业是回收责任主体,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2017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并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拆解规范》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行业规范,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安全性、作业程序、存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进行公示。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表示,工信部将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设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


2017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制定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正式公布。“废旧动力电池自动化拆解成套装备”被纳入其中。


2018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7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同意建设包括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在内的行业9大研究中心(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类研究中心3个,主要依托宁德时代、邦普循环、星源材质等企业),围绕所在区域的产业特色和优势,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瓶颈问题,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


2018年2月,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并对调整后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介绍,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落地。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其回收的通行路径目前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梯级利用,另一种则是资源回收。梯次利用由于拆解成本高难度大、电池衰减不同、分选的水平有限等因素,导致欲通过该方式完成报废电池的再次利用存在很大难度,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还不成熟,相关企业还需要做出很多技术上的突破与创新。反观通过资源回收,完成报废电池的“华丽变身”,这种方式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环链。


业内分析人士称,从电池生产企业角度看,通过自建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式布局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有助于缓解上游材料涨价和下游整车企业压价等压力。从锂电材料企业看,动力电池的回收能拓展原料供应渠道,保障原材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打造材料体系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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