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锂离子电池迎来"报废潮"回收产业带来机遇期

2022-02-23      744 次浏览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与日俱增,而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的动力锂离子电池用量水涨船高。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到8年。业内人士预计,从2018年开始,国内首批进入市场的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即将迎来“报废潮”。


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院孙峙对记者表示,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中含有大量有价元素以及具有显著污染特点的物质,要警惕动力锂离子电池报废潮引起的“二次污染”。


据我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2018年~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锂离子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集中“退役”给回收产业带来了机遇窗口。


废弃动力锂离子电池数量激增


自2014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1.7万和50.7万辆,同比上升51.7%和53%。2017年,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再次获得高速上升,产销分别完成79万辆和78万辆,同比上升53.8%和53.3%。


截至2017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53万辆。我国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汽车电池质保期普遍为5年至8年,市面上第一批电动汽车电池已经迈入了“退休期”。


有媒体报道,到2020年,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将达到125GWH,报废量将达32GWH,约50万吨;到2023年,报废量将达到101GWH,约116万吨。


专家表示,废弃动力锂离子电池得不到妥当、有效的处置,将威胁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动力锂离子电池以锂离子和铅酸电池为主。铅酸电池中的镉、铅本身就是重金属,一些回收站把电池拆开,倒掉对环境有污染的酸液,私自拆卸回收铅,再以高价卖给一些小冶炼厂或小作坊进行毫无专业性的处理。


锂离子电池被称为“绿色电池”,原因在于不含汞、镉、铅等毒害性较大的重金属元素,但这并不代表它就是绝对的无污染产品。事实上,动力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存在造成重金属污染的可能,电解质也有很强的腐蚀性和毒性,容易出现有毒的化学气体,同样危害人体健康。


业内人士表示,动力锂离子电池其性能随着充电次数的新增而衰减,当电池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80%以下,动力锂离子电池不再适用于电动汽车。


汽车专家贾新光在接受《我国联合商报》的采访时表示,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再利用,而是批次利用。无法用于汽车,可以用于储能。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将这类电池用于储能电池,家用光伏,风能发电等。


业内人士也表示,退役的电池经过检测、维护、重组等环节,仍可进一步在储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用电、低速电动汽车等诸多领域进行梯次利用。当电池无法进行梯次利用时,则要进行回收拆解,做资源化处理。


因此,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已成为我国刻不容缓的待解问题。


车企加速布局回收产业


市场预计今、明年国内动力锂离子电池废旧回收市场高峰将到来。电池如何回收、能否有效再利用、谁该为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负责,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无数电动汽车用户关心的热点问题。


我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信息服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朱伟华认为,目前生产的能源汽车在使用五年之后的残值只有20%,电池回收是车企必须要做的。


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利用也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据业内预计数据,2018年,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2020年至2023年,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市场规模进一步上升至136亿元-311亿元,率先布局这一领域的龙头公司或有望分到最大蛋糕。


近两年来,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国家政策利好不断。从2016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法》《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等。


今年二月,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八月一日施行,规定在生产、使用、利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回收处理。


办法规定,汽车生产公司承担回收的主体责任,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出现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建立售后的维修服务网络。办法鼓励汽车生产公司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供应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车主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此外,工信部等近期将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执行方法,启动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公司先行先试,并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公司。


面对即将执行的管理办法、巨大的“蛋糕”诱惑和相应的社会责任,车企开始着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其中,部分车企选择以合作的形式,联手其他公司共同推进国内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再利用等相关事项。


今年一月四日,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等16家整车及电池公司与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大户我国铁塔公司达成合作,解决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问题。


今年三月,上汽集团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拟进一步深化合作,探讨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再利用。这也是继2017年宣布成立电池合资公司后,上汽第二次和宁德时代二次“联姻”。


五月八日,格林美公布通告,在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基地,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格林美签署了《有关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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