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联姻"比亚迪 蓝科锂业遭弃前途堪忧

2022-01-05      2699 次浏览

近日,盐湖股份和比亚迪分别公布通告称两者和深圳市卓域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卓域成投资")拟共同投资设立成立新公司——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尽管通告显示称合资公司"重要从事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和加工、销售",但具体条款中"资源"明确指向锂资源。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本已稀缺的锂资源变得更加供不应求,在此契机下,凭借在原有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板块的基础,比亚迪开始涉足上游锂资源开发、生产和销售,这一布局本应无可厚非,但却因此波及上市公司以及相关机构的利益,使得其颇受争议。


实际上,盐湖股份旗下已有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科锂业")从事这方面业务,盐湖股份为何另起炉灶?在盐湖股份综合利用化工一、二期仍再亏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还在建设攻坚阶段,蓝科锂业碳酸锂项目已实现盈利,并为上市公司在项目持续贡献利润之时,欲将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蓝科锂业51.42%转让给合资公司则意欲何为?而蓝科锂业股东之间的原有协议是否也被一同撕毁?


盐湖股份毁约?


蓝科锂业是由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盐湖科技)控股的子公司,于2007年三月注册成立,后引入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及自然人刘斌等两位股东。2010年,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将其30%的股权转让给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佛照")、20%转让给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威力")。青海佛照和青海威力则分别以所持的有关锂提取的专利技术入股。此次三方股份落实的前提是,青海佛照、青海威力的技术能够得到验证。


2010年九月,盐湖股份通告,经盐湖科技、青海佛照、青海威力确认各项指标均达到三方签订技术协议要求,技术成果工业化展示获得成功。


2011年蓝科锂业开始新一轮融资事宜,引入芜湖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芜湖领航基石创业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自然人钟永亮、自然人钟永晖成为公司新股东。而盐湖科技也以持有蓝科锂业股份比例达到51.42%成为实际控制人。


虽然盐湖科技拥有察尔汗盐湖丰富的锂盐资源和年产1万吨碳酸锂生产装置,青海佛照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吸附法盐液提锂专利技术和生产相关经验;青海威力拥有吸附剂专利技术和生产相关经验。但事实上盐湖提锂提纯难度大,三方合作技术进步还在不断摸索,并没有很快获得收益。盐湖股份财报显示,蓝科锂业碳酸锂项目长期亏损: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亏损1.3亿元、9200万元和3345万元。直到今年上半年,项目首次实现净利1653万元。


然而,蓝科锂业刚尝到盈利的喜悦,却不曾预测到,即将面对被抛弃的命运。


盐湖股份通告显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盐湖股份出资24750万元,持股49.5%;比亚迪出资24500万元,持股49%;卓域成投资出资750万元,持股1.5%。通告中,除了确保盐湖股份能够对合资公司"长期合并财务报表"条款约定外,还约定"合资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盐湖锂资源为甲方利用察尔汗盐湖生产钾肥出现的尾矿,盐湖股份确保盐湖锂资源唯一供给合资公司"。


这等于盐湖股份将撕毁之前协议,蓝科锂业将面对"无米下锅"的尴尬。因为,早在2010年,盐湖科技和青海佛照、青海威力合作时,三方已经签署协议,盐湖科技承诺:保证碳酸锂项目的卤水需求,除了对卤水中氯化锂含量的约定外,"卤水使用期限为30年"也被特别注明。


为何要卖掉蓝科锂业?


在和比亚迪、卓域成投资合作通告中,盐湖股份承诺,将其现在所持有的蓝科锂业51.42%的股权在评估且经青海省国资委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合资公司。


而盐湖股份2016半年报显示,公司综合利用化工一、二期亏损在下降,蓝科锂业碳酸锂项目盈利,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蓝科锂业碳酸锂项目已实现盈利,而假如未来产量逐渐释放,将为上市公司贡献更多利润。


那么,盐湖股份为何此时就要卖掉蓝科锂业?姑且不论转让定价是否公允,对股东又如何解释?盐湖股份董秘李勇以赶飞机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记者向其发去的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时,亦未得到回复。


盐湖股份通告显示,"为更好地推进盐湖锂资源开发进度……加快一万吨碳酸锂项目的技术改造工作,推进一万吨碳酸锂项目提量、提质、提速工作,推动三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然而,这三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也似乎将和蓝科锂业无关。今年六月,盐湖股份、比亚迪合作草案中特别提出,"协议各方应支持以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台,启动3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而在盐湖股份最新通告显示,关于合资公司运营三方约定,"合资公司设立后,启动3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项目平台或将变成合资公司。


尽管,在盐湖科技、青海佛照和青海威力的三方协议中规定,"各方不得单独再和其他公司进行吸附法提取锂技术的合作,如对外合作,由蓝科锂业作为唯一对外合作方。"但蓝科锂业匿名股东却对记者表达担心,"盐湖科技和青海佛照、青海威力三方合作过程中,已经掌握了专利技术,盐湖股份再另成立合资公司,再通过人员抽调,怎么样规避偷技术之嫌?"


即便技术合作仍有协议保障,蓝科锂业其他股东不得不面对的另一个现实是,青海佛照和青海威力当初入股的两项专利很快面对到期(专利保护期从2010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算,二十年期限)。


无疑,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板块拥有一定基础,其是否具备锂资源提取加工等上游技术优势?盐湖股份又看中比亚迪什么优势?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盐湖股份回复。


据了解,在2016年六月青洽会期间,青海省政府、比亚迪、盐湖集团共同签署了《盐湖锂资源合作协议》,比亚迪公司将在青海投资90亿元,建设10G瓦时锂离子电池项目及10G瓦时锂离子电池配套材料生产项目,2016年九月开工建设,2019年八月建成投产,达到10G瓦时动力及储能电池的年生产量力。


上述蓝科锂业匿名股东告诉记者,比亚迪和青海政府达成90亿投资项目,是否会以盐湖股份的锂资源作为前置条件?一切都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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