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善铅蓄电池行业回收无序的契机

2018-07-28      1199 次浏览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技术政策》总则中强调,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


铅蓄电池行业是我国工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稳健发展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增长和环保事业的顺利进行。铅蓄电池的主要原料是金属铅,而我国铅矿资源较为匮乏,主要依靠进口来弥补,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如何更好地通过回收废电池实现铅资源的再生和循环利用尤为重要。


铅蓄电池无序回收严重非法收集处理已形成产业链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铅蓄电池年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4成,2015年我国铅酸蓄电池产量达到2.24亿KVAh,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也高达300多万吨。


由于废铅蓄电池收集制度准入门槛过高,许多企业难以达到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门槛,有的省份甚至没有一家具备资质的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而废铅蓄电池相关法律法规又亟需修订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缺乏实施细则和对回收链条上各利益相关方的强制性责任规定。不断调整的税收政策,也使正规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量非法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和非法冶炼企业趁机进入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产生了大量的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已形成一条由个体收集者、非法再生铅企业、非法电池生产企业等组成的废铅蓄电池“体外循环”产业链。据统计,2015年全国15个省份的32个在册单位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仅为56.7万吨,意味着超过百万吨废铅蓄电池不能说明合理去向,国家税收也蒙受了上百亿的经济损失。


推行生产责任延伸制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健康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许多工业化国家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从2012年开始,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就鼓励推行蓄电池企业生产责任制,2015年工信部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明确规定,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电池回收系统,目前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与实施的方案已在报批中,发改委也在抓紧起草循环经济引领计划,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并对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回收者、再生利用者、管理者等各环节参与者明确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而铅蓄电池将是首批被纳入范畴的行业。


据了解,德、日等发达国家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制订与执行方面较为完善,这些发达国家的废旧电池行业也经历了从混乱到规范的过程,这其中,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功不可没。


2016年7月,环保部固管中心在京津冀以及山东、宁夏、福建、海南、辽宁、贵州铜仁等省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助于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与贮存管理模式,也推进了具有应用实效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回收体系的工作进展。


相关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期待扶持政策出台


实施恰当的生产责任延伸制有助于激励生产者生产环保型产品,也有助于生产者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推行生产责任延伸制是规范废旧铅蓄电池回收行业的有效途径,它能够促进再生铅产业向资源化、规范化、责任化、社会化发展。


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落实生产责任延伸制的过程中面临很多难题,如蓄电池生产企业从事废电池回收申办危废许可证难度极大,且各省市政策并不统一,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使合法生产企业生产成本远高于非法企业,使其不具备价格优势。


完善铅蓄电池回收行业的法律法规、强化铅蓄电池回收监管工作,有助于铅蓄电池企业落实生产责任延伸制,也是确保铅蓄电池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所在。同时,铅蓄电池回收行业也急需扶持政策的出台,结束“以税代管”的行业困境。

相关文章

推荐品类

为您推荐

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 粤ICP备0704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