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一个健康的行业应是几家规模大的实力企业引领、中小企业竞相参与的格局。标准定得高,企业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新规释放着信号:鼓励企业做行业的领军者,产能、技术和创新力缺一不可。
11月22日,国家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引发行业热议。相比2015年版本,2017年版本对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的要求扩大了40倍;对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要求也扩大了10倍,超级电容器企业的要求则稍微宽松,只翻了1倍。不少企业无疑将“80亿瓦时”当作行业准入门槛,一时间整个动力电池行业陷入“恐慌”。
回顾动力电池发展历程,极具潜力的市场让动力电池行业的上下游为之疯狂。其中不乏低质低价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目前对于动力电池,尤其是圆柱电池,一味追求高容量,电池循环寿命越来越差,安全性也引发担忧。
据统计,2016年年底我国动力电池实际产能将接近1000亿瓦时,但实际需求仅为约200亿瓦时,行业结构性过剩明显。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曾强调指出,未来新进入者或品质差的企业产品将会严重过剩,但高品质电池产品仍供不应求。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工信部曾对动力电池企业进行了产能调研,要求如实填报。新规中要求的80亿瓦时,可能是根据各企业上报数据划的线。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虚报产能、盲目扩张、低价竞争及地方保护等,是行业热潮下的“潜藏暗礁”,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必将阻碍动力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良莠不齐的百余家动力电池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开始思考如何加强行业监管,遏制恶性竞争,引导和规范动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工信部发布实施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简称《规范条件》)。一年多以来,在《规范条件》的引导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动力电池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产能规模和技术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产品技术和安全水平也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11月,工信部通过对相关行业机构、科研院所、整车及电池企业的调查研究,形成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电池中国网在认真分析研究《征求意见稿》及工信部其它相关文件,并与多位业内专家交流探讨后认为,作为行业指导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并非硬性规定,也没有任何文字显示会与补贴政策挂钩。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工信部不可能让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只剩三、五家,这既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不符合《反垄断法》中的相关规定,更不是一个WTO成员国会做的事。相反,工信部在行业可能形成恶性竞争之前出手,实质是维护行业长治发展的举措。动力电池需要规模生产,才能更好地保证品质,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思想或是鼓励动力电池行业大规模生产。
多个行业的实践证明了只有兼并重组,才能彻底摆脱困境。铅蓄电池、光伏也曾经历政策性门槛提高的过程,结果是行业集中度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也大大提高。12月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着重强调了2017年要继续“去库存、去产能”的要求。在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之后,再费力清退,走钢铁、煤炭行业的老路,对动力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没有任何益处,而主管部门在行业发展过程中进行适当、持续的监管,可以及时“拨正”行业的发展方向。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曾表示,如果没有规模的门槛要求,动力电池行业的散乱现象会愈演愈烈,只有通过集中度很高的优秀企业构筑起产业格局,才能真正促进动力电池产业期稳健发展。
在11月末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和电池中国网共同组织召开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上,与会的50余家国内主流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代表均表示,《征求意见稿》在产能、生产条件、技术研发能力等方面对动力蓄电池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企业的生产、安全、研发能力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
而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王秉刚也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是面向所有在华动力电池企业,让大家在同一水平线上参与竞争,只有平等竞争才能真正激发行业活力。
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一个健康的行业应是几家规模大的实力企业引领、中小企业竞相参与的格局。《征求意见稿》的导向是促进强者更强,推动散小乱差企业加速退出市场,进一步引导电池行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国际竞争力。只有引导企业做行业领军者、集中优势资源打造5-10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企业,才是我国动力电池产业的长远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