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 燃料动力电池车示范应用倾斜商用车

2021-10-19      555 次浏览

(记者刘洋刘晓梦)九月二十一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下简称“五部委”)公布《有关开展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产业发展现状,五部委将对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并将重点支持燃料动力锂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


2009年起,中央财政开始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方式,支持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发展。截至今年七月,我国累计推广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约80座加氢站。不过,五部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产业仍面对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公司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今年四月,财政部公布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中,将当前对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


《通知》显示,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示范期间,五部委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地方和公司统筹用于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推动关键零部件在产业化应用中考核验证和迭代提升,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提升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经济性。”上述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明确,要重点支持燃料动力锂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通知》显示,考虑到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技术特点及优势,重点推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示范应用,将其作为纯电动汽车的有益补充。示范城市群应结合本地实际及需求,在执行方法中明确推广车辆类型、技术水平、应用场景及具体应用模式。


事实上,目前我国燃料动力锂电池商用车的商业化发展速度快于乘用车。今年六月,丰田在华牵手一汽、东风等五家车企组建燃料动力锂电池公司,并以商用车为切入点进行布局。同时,上汽大通、宇通客车、中通客车等国内车企也在商用车领域进行燃料动力锂电池应用。


汽车行业专家颜景辉认为,商用车油耗高、排放高,假如替换为燃料动力锂电池将起到明显降低排放效果。同时,例如重型载货车多为长距离行驶,燃料动力锂电池车的应用可以满足大载重、长续驶、高强度特点。“目前燃料动力锂电池技术依旧属于较为前瞻的技术路线,商用车的技术门槛相对较低也更容易实现应用,更具备实现商业化条件。”他表示。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一级巡视员宋秋玲表示,在新示范政策中,将重点推动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在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并向重型货车倾斜。


此外,五部委还公布《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分别在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两个领域给予示范城市群补贴。评价体系显示,补贴具体方式为通过积分核算,1积分给予10万元补贴,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积分上限分别为1.5万和2000积分,即补贴金额上限为15亿元和2亿元,同时积分标准逐年退坡。同时,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按照超额完成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动力锂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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