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车子上的用电设备越来越多,电子元件也越来越多,因此蓄电池的使用机率也越来越多,如打开车辆的电门,车辆通电,但是没有启动车辆,这个时候使用车辆的用电设备,听音乐,行车记录仪工作,给手机充电,打开车辆的大灯等等。这些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一定会造成影响的。因为这个时候车辆没有启动,发电机没有工作,这时使用的都是电瓶内部存储的电量,用电设备使用时间一长,电瓶内部存储的电瓶就会被用完,这个时候想到启动车辆就启动不了了,因为电瓶内部已经没有足够多的电量来带动启动马达工作了。
如果把电瓶内部的电量全部用完,电瓶就无法再次存储电量,就需要更换电瓶了。车辆启动之后发电机会发电,所以这个时候使用的电量都是发电机发电的电量,而不是电瓶存储的电量,所以不会损伤电瓶。因此个人不建议在车辆没有启动时使用车辆的用电设备。而且现在更换电瓶的成本越来越高,因为现在很多车型都带有启停系统。启停系统使用的专用的AGM电瓶。这个电瓶相比普通的电瓶更贵。
另外,蓄电池属于损耗品,一般来讲,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在3年左右,用的好的话可以到5到6年,现在车上用的都是免维护电瓶,坏了只能更换,无法维修。一个好点的电瓶价格不低,因此适当延长电瓶使用寿命,就是在节省开支。但是一些不良的用车习惯也会导致电瓶的使用寿命减短。那么,如何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呢?
对于延长电瓶使用寿命的方法很简单,尽量让电瓶处于充满电的状态,若这点不好做到,那就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放电,车辆熄火后不要听收音机、看电影、给手机充电等,车辆加装的定位系统、防盗系统等,尽量去4S店或正规地点加装,以防漏电。
频繁的短途驾驶会加速蓄电池的损耗,由于频繁的短距离行驶,发电机不能给蓄电池充分的充电,同样有可能造成蓄电池馈电。假如平时车辆就在市区上下班使用,建议每5000KM到高速上行驶30分钟以上的路程。让发电机给蓄电池充电!
有很多就是因为加装的东西质量不合格,导致漏电,尽而导致电瓶亏电打不着火。保险点的做法是加装完之后,去4S店做一个漏电检测,看是否漏电。若车辆需长时间停放,尽量找个扳手拆掉电瓶的负极。
车辆长时间停放同样会损坏电池,蓄电池在不使用的情况下也有会少量的消耗,车辆停放2个月以上,很有可能会造成电量耗尽,导致损坏。建议每15天启动车辆一次,让发电机给蓄电池充电!
电瓶用到2年之后,去4S店做保养时,每次都让维修技师检测一下电瓶,4S店由专门检测电瓶好坏的电瓶检测仪,电瓶坏了的话及时更换,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因此在电动自行车上,电池组的均衡一致性对电池的使用寿命有相当大的影响。如何提高电池组的均衡一致性,是每个电池生产厂家面对的一个难题,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合理地使用,也会对电池的均衡一致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根据对电池多年来的研究和实际使用,建议消费者采用以下方法合理地使用电池;(1)电动车骑行速度:不大于20km/h。(2)骑行距离:10-30km/天,放电深度小于等于70%(每2个月进行一次深放电)。(3)充电频率:每天一次。(4)载重量:单人骑行(可携带一名10岁以下儿童一名)。按照上述方法,质量较好的电动自行车以正常使用可以达到3-4年,甚至5年,且电池能使用1年半左右。原因是铅酸蓄电池在放电后期存在一个电压突降的拐点,即10.5V/只,而此后如果电池继续放电,就会使落后电池产生过放,久而久之,造成电池组的均衡一致性变差,整组电池失效。蓄电池行业标准上对电池的循环寿命要求为70%放电,即10Ah电池5A放电84min,限压14.7-15.0V,限流3A充电4.6h为一次循环。一般生产厂家的蓄电池均能达到350次,好一点的企业可达500次以上。这表明电池放电深度越浅,电池的循环寿命越长,电池的使用周期越长。因此,消费者普遍认为充一次电为一次循环的观点是错误的,要想使自己使用的电池寿命延长,就必须时刻使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长时间的亏电状态下,电池的负极板极易盐化,造成电池容量的损失,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使用温度的影响:
(1)容量与温度的关系:随着环境温度的升高,电池的容量在一定范围内会增加。温度过低会造成负极硫酸盐化,温度过高会加速电池板栅的腐蚀和电池水分的损失。
(2)浮充电压与温度的关系:不同温度下的浮充电压计算公式为VT=(2.2~2.27)-(T-25)×0.03。浮充电压过高,浮充电流随之增大,加快板栅的腐蚀速度,降低电池使用寿命;浮充电压过低,电池不能维持充电状态,引起硫酸盐化,容量减少,降低电池使用寿命。
(3)均充电压与温度的关系:不同温度下的均充电压计算公式为VT=(2.30~2.35)-(T-25)×0.05。均充电压需要随环境温度进行调整。具体的均充电压以生产厂家为准。
(4)寿命与温度的关系:T25=T设计×2(T实际-25)/10。温度升高会损坏电池,降低电池的使用寿命。
2阀控蓄电池的充放电制度
(1)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2)恒压充电
在(2.30~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2I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I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
(3)补充充电
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不了阀控蓄电池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3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
长期使用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无法判断阀控蓄电池的现有容量,内部是否失水或干裂,只有通过核对性放电,才能找出蓄电池存在的问题。
(1)一组阀控蓄电池
当系统只有一组电池时,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2V×N。放电后应立即用I10~2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蓄电池存在的缺陷能找出和处理。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2)两组阀控蓄电池
当系统具有两组阀控蓄电池时,可先对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电流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8V×N时,停止放电。隔1~2h后,再用I10~2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蓄电池存在的问题也能查出,容量也能得到恢复。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3)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