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了《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有关部门在对蓄电池生产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保核查、信贷融资、电力供给、安全许可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准入条件自2012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目前,全国共有蓄电池公司约2000家,公司数量多,规模相对较小,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部分公司生产设备简陋,环保设施不完善,个别公司甚至不具备环保设施,铅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导致铅污染事件频繁发生。
设置严苛规模壁垒
防护距离限制有利于控制污染影响。最早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为:年生产规模大于等于10万千伏安时的蓄电池厂,根据其所在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的不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800米、500米、400米;后面又有提法说统一为1公里。此次准入条件中400米的规定,与早期标准一致,有利于控制铅酸蓄电池污染隐患的影响范围,也将会淘汰离居民区较近,而无力承担搬迁和新建成本的中、小公司。
我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告诉我国商报记者,去年五月十八日,环保部下发《有关加强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有关现有蓄电池或再生铅公司,未依法落实防护距离的,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地级市以上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蓄电池生产及再生铅冶炼公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本次出台的准入条件将从源头上对行业进行再次深入规范,并且将成为行业入门和规范管理的新门槛。这是有关2011年环保整治成果的巩固,更是除防护距离之外,将新建项目、产量规模、极板流通、生产工艺、节能回收等等多项指标列入环保核查。即使2011年受到环保整治的公司,在2012年的下半年依然要再次进行准入验收。
据王敬忠介绍,此前有关准入条件的争议重要就集中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问题上。按原先的规定,年生产规模大于等于10万千伏安时的蓄电池厂,若其所在区近5年的平均风速不同,对其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分别是800米、500米、400米。此次准入条件显示,铅酸电池公司的防护距离实际上不应该低于400米。上述要求将给新建电池项目带来一定的门槛。目前各省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不一,有一定的灵活度。下一步要继续修订准入条件,尽量统一防护距离的标准。
他表示,准入条件要求相关公司新增产量和现有产量分别需达到50万和20万KVAH(千伏每安培小时)的规模下限,现有商品极板项目年生产量力不应低于100万KVAH,新增产量的产值门槛在2.5亿元以上。产量标准的限定将给行业带来一定的资金和规模壁垒,利于淘汰规模偏小的公司,现有产值规模1亿元以下的公司将会被淘汰。
治理不能因噎废食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淘汰不合格蓄电池公司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来自我国电池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地方环境保护局目前已检查了1744家蓄电池生产公司,目前只有229家还在运营。
北京国大联创公司的赵新华女士表示,当下我国铅酸蓄电池生产链中确实存在着污染问题,但这个问题不是铅酸电池所谓的落后造成的,是管理上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努力解决的。
她表示,铅酸电池的污染可发生在三个阶段。一是铅矿的开采和冶炼环节,这重要发生在使用土法生产的小厂矿;二是铅酸电池的生产环节,一些大公司对制造过程的环境保护和安全做得很好,这说明铅酸电池在生产环节的污染是能治理的;三是废铅酸蓄电池的再生环节,现在铅酸电池再生环节常用干法再生技术,其缺点是铅的回收率不高,能耗却不低,应该升级换代。此外,应该坚决取缔手工式的铅酸电池再生作坊。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放弃使用铅酸电池,不再支持它的发展。目前,我国铅酸电池的研发得不到政府的经费支持,大量科技人员不得不转变研究方向,大型公司只得花大钱购买国外技术设备,小公司因陋就简以低成本参与不正当竞争而造成环境污染;再加上管理不力,形成了先进技术与落后技术生产并存的产业格局,既扰乱了市场,也败坏了铅酸电池的名声。
她表示,美国铅酸蓄电池的用铅量约占全国用铅总量的95%。由于法规健全和有效的管理,铅酸蓄电池生产造成的铅排放仅占总排放量的1.5%。奥巴马政府曾经制定了一个新能源发展规划,其中的15亿美元给了铅酸蓄电池的研发。2008年,美国政府已将铅酸蓄电池生产从重要铅污染源中排除。今后,我国蓄电池行业应该向轻量化、大容量、长寿命的方向发展;生产方面向节能减排、自动化方向发展;资源利用方面向高循环利用方向发展,以实现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