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低温锂离子电池性能参数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2021-08-31      1539 次浏览

充电电压:4.2V;


标称电压:3.7V;


充电电流:标准充电0.2C;


标准充电办法:0.2CCC(恒流)充电至4.2V,再CV(恒压4.2V)充电直至充电电流≤0.05C;


放电截止电压:2.5V


工作温度:充电0℃~45℃;放电-40℃~60℃


高温放电:在60±2℃的高温箱中恒温2h,在该温度下0.2C恒流放电至2.5V,有效放电为初始容量的90%;


低温放电:在-40±2℃的低温箱中恒温4h,在该温度下恒流0.2C放电35分钟,然后改用0.1C恒流放电至2.5V,有效放电为初始容量的50%;


循环寿命:-20±2℃电池用0.2C恒流恒压充饱电至4.2V,搁置5min,用0.2C电流放电到3.0V记录放电容量,循环200次,有效放电低于初始容量的60%;


储存特性:在20±2℃条件下,用5.5办法将电池充电。将电池在50±2℃条件下贮存7天,然后在常温下静置1小时,用0.5C的电流恒流放电至3.0V截止电压。


18650低温锂离子电池使用留意事项:


(1)充电电压


充电电压不得超过本标准书中规定的额定电压(4.2V/电芯)。4.25V为充电电压最高极限,充电器的设计应满足此条件。


电芯电压高于额定电压值时,将可能引起电芯的充放电性能、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发热或泄漏。


(2)充电温度


电芯非得在0℃~45℃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充电。


(3)禁止反向充电


正确连接电池的正负极,严禁反向充电。若电池正负极接反,将无法对电芯进行充电。同时,反向充电会降低电芯的充放电性能、安全性,并会导致发热、泄漏。


(3)放电电流


放电电流不得超过本标准书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大电流放电会导致电芯容量剧减并导致过热。


电芯可以在-40℃~6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放电。


(4)过放电


要留意的是,在电芯长期未使用期间,它可能会用其它自放电特性而处于某种过放电状态。为戒备放电的发生,电芯应定期充电,将其电压维持在3.6V至3.9V之间。


过放电会导致电芯性能、电池功能的丧失。


(5)充电器应有装置来戒备电池放电至低于本标准书规定的截止电压。此外,充电器还应有装置以戒备重复充电,步骤如下:


电池在快速充电之前,应先以一小电流(0.01C)预充电15~30分钟,以使(每个)电芯的电压达到3.0V以上,再进行快速充电。可用一记时器来实现该预充电步骤。倘若在预充电规按时间内,(个别)电芯的电压仍未升到3.0V以上,充电器应能够停止下一步快速充电,并显示该电芯/电池正处于非正常状态。


(6)严禁拆卸电芯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拆卸电芯,拆卸电芯可能会导致内部短路,进而引起鼓气、着火及其它问题。


(7)电解液有害


锂离子电池理论上不存在流动的电解液,但万一有电解液泄漏而接触到皮肤、眼睛或身体其它部位,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电解液并就医。


(8)严禁将电芯投入火中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燃烧电芯或将电芯投入火中,否则会引起电芯燃烧,这是非常危险的,应绝对禁止。


(9)禁止使用己损坏的电芯


电芯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因撞击等原由而损坏,若发现电芯有任何异常特点,如电芯封边损坏,外壳破损,闻到电解液气体,电解液泄漏等,该电芯不得使用。


有电解液泄漏或散发电解液气味的电池应远离火源以戒备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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