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电压:4.2V;
标称电压:3.7V;
充电电流:标准充电0.2C;
标准充电办法:0.2CCC(恒流)充电至4.2V,再CV(恒压4.2V)充电直至充电电流≤0.05C;
放电截止电压:2.5V
工作温度:充电0℃~45℃;放电-40℃~60℃
高温放电:在60±2℃的高温箱中恒温2h,在该温度下0.2C恒流放电至2.5V,有效放电为初始容量的90%;
低温放电:在-40±2℃的低温箱中恒温4h,在该温度下恒流0.2C放电35分钟,然后改用0.1C恒流放电至2.5V,有效放电为初始容量的50%;
循环寿命:-20±2℃电池用0.2C恒流恒压充饱电至4.2V,搁置5min,用0.2C电流放电到3.0V记录放电容量,循环200次,有效放电低于初始容量的60%;
储存特性:在20±2℃条件下,用5.5办法将电池充电。将电池在50±2℃条件下贮存7天,然后在常温下静置1小时,用0.5C的电流恒流放电至3.0V截止电压。
18650低温锂离子电池使用留意事项:
(1)充电电压
充电电压不得超过本标准书中规定的额定电压(4.2V/电芯)。4.25V为充电电压最高极限,充电器的设计应满足此条件。
电芯电压高于额定电压值时,将可能引起电芯的充放电性能、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发热或泄漏。
(2)充电温度
电芯非得在0℃~45℃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充电。
(3)禁止反向充电
正确连接电池的正负极,严禁反向充电。若电池正负极接反,将无法对电芯进行充电。同时,反向充电会降低电芯的充放电性能、安全性,并会导致发热、泄漏。
(3)放电电流
放电电流不得超过本标准书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大电流放电会导致电芯容量剧减并导致过热。
电芯可以在-40℃~6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放电。
(4)过放电
要留意的是,在电芯长期未使用期间,它可能会用其它自放电特性而处于某种过放电状态。为戒备放电的发生,电芯应定期充电,将其电压维持在3.6V至3.9V之间。
过放电会导致电芯性能、电池功能的丧失。
(5)充电器应有装置来戒备电池放电至低于本标准书规定的截止电压。此外,充电器还应有装置以戒备重复充电,步骤如下:
电池在快速充电之前,应先以一小电流(0.01C)预充电15~30分钟,以使(每个)电芯的电压达到3.0V以上,再进行快速充电。可用一记时器来实现该预充电步骤。倘若在预充电规按时间内,(个别)电芯的电压仍未升到3.0V以上,充电器应能够停止下一步快速充电,并显示该电芯/电池正处于非正常状态。
(6)严禁拆卸电芯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拆卸电芯,拆卸电芯可能会导致内部短路,进而引起鼓气、着火及其它问题。
(7)电解液有害
锂离子电池理论上不存在流动的电解液,但万一有电解液泄漏而接触到皮肤、眼睛或身体其它部位,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电解液并就医。
(8)严禁将电芯投入火中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燃烧电芯或将电芯投入火中,否则会引起电芯燃烧,这是非常危险的,应绝对禁止。
(9)禁止使用己损坏的电芯
电芯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因撞击等原由而损坏,若发现电芯有任何异常特点,如电芯封边损坏,外壳破损,闻到电解液气体,电解液泄漏等,该电芯不得使用。
有电解液泄漏或散发电解液气味的电池应远离火源以戒备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