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科技公布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材料项目变更通告

2021-08-12      453 次浏览

五月二十二日,百利科技公布重大合同进展通告称,公司于2018年四月十七日,与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智能产线设计建造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2.95亿元。


依据新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了保证该项目的整体推进,满足项目试加工同步开展,经双方友好商量,决定将合同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双方于2019年五月二十一日签署了变更协议,重要内容如下:


1、原合同一期和二期项目的范围为“合同共分两期实行,一期1.5万吨/年三元正极材料,蕴含钴酸锂、523三元材料、811三元材料、6000吨石墨烯改性导电浆料。二期1.5万吨/年三元正极材料,4000吨石墨烯改性导电浆料”。


现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为:“合同共分两期实行,一期1万吨/年6系三元单晶正极材料,二期2万吨/年6系三元单晶正极材料。”


2、原合同工期为“计划一期在2019年三月底建成投产,二期在2020年六月建成投产”;“第一期设计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后15天;第一期施工开工日期:设计开工后2个月;第一期机械竣工日期:施工开工后9个月”。


现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为:“计划一期在2019年十月三十日投料,二期将依据市场情况调整后续建设周期”。


3、原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12.95亿元,现依据调整后的工艺路线和加工规模,双方进一步明确:合同价款12.95亿元不变,按照分期实行的投资步骤,分别确定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合同价款,并最终以结算为准。其中,一期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42000万元),二期合同价款为人民币捌亿柒仟伍佰万元整(87500万元)。


4、双方一致同意承包人优先确保一期工程的新产品的投产进度,以满足市场需求。《变更协议》是对原《智能产线建造合同》的补充,与《智能产线建造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变更协议》中未做特别约定的其他合同条款,仍按《智能产线建造合同》的约定执行。


据了解,该项目于2018年七月已开工,由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厂有限公司与母公司百利科技主导实行,计划总投资40亿元,建设年产3万吨石墨烯改性三元硅碳负极加工线,5万/年废旧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产线及相应回收解决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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