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287 2000 对锂离子电池充电的规定:
1、锂离子电池标称电压3.7V(3.6V),充电截止电压4.2V(4.1V,根据电芯的厂牌有不同的设计)。
2、充电方式:首先恒流充电,即充电电流一定,而电池电压随着充电过程逐步升高,当电池端电压到达4.2V(4.1V时),改恒流充电为恒压充电,即电压一定,电流根据电芯的饱和程度,随着充电过程的继续逐步减小,当减小到0.01C时,认为充电终止。 (C是以电池标称容量对照电流的一种表示方法,如电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电电流1000mA,注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当然,规范的表示方式是0.01C5A,我这里简化了。
3、为什么认为0.01C为充电结束:这是国家标准GB/T18287-2000所规定的,也是讨论得出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为结束,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1999也是这样规定的,即不管电池容量多大,停止电流都是20mA。国标规定的0.01C有助于充电更饱满,对厂家一方通过鉴定有利。另外,国标规定了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就是说即使还没有达到0.01C,8小时到了,也认为充电结束。(质量没问题的电池,都应在8小时内达到0.01C,质量不好的电池,等下去也无意义),
4、多大的充电电流算是合适的:理论上越小对电池越有好处。但你总不能为了一块电池充电等3天吧。国标规定的低倍率充电是0.2C(仲裁充电制式),还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电池为例,就是200mA,那么我们可以估计出这只电池5个多小时可以充饱。
关于锂电池充电的错误说法:因为充放电的次数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将手机电池的电尽可能用光再充电。
在正常情况下,你应该有保留地按照电池剩余电量用完再充的原则充电(但绝对不是用到关机再充电),假如你的电池在你预计第2天不可能坚持整个白天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开始充电! 而当你需要充电以应付预计即将到来的会导致通讯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时候,即使在电池尚有很多余电时,那么你也只管提前充电,因为你并没有真正损失一次充电循环寿命!电池剩余电量用完再充的原则并不是要你走向极端。
和长充电一样流传甚广的一个说法,就是"尽量把手机电池的电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动关机"。这种做法其实只是镍电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记忆效应发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锂电池上流传之今。
曾经有人因为手机电池电量过低的警告出现后,仍然不充电继续使用一直用到自动关机的例子。结果这个例子中的手机在后来的充电及开机中均无反应,不得不送来检修。这其实就是由于电池因过度放电而导致电压过低,以至于不具备正常的充电和开机条件造成的。
实际经验证明:放电深度达到100%的锂电池报废率为50%(多年的事实证明放电深度达99%以上的锂电用维修电源能激活的也只有半数,其余半数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