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分类回收与处理方法

2021-01-22      1787 次浏览

(一)针对废一次电池的环境管理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次电池(干电池)均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废弃后允许随生活垃圾处理。近几年,我部通过环保公益项目对废旧电池的污染特性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废一次电池随生活垃圾处理,有可能造成处理难度的新增或额外的环境风险(如焚烧导致锌向飞灰的富集,新增了飞灰处置难度)。因此,我们认为废一次电池的收集和回收利用对保护环境具有一定积极意义,我们正在配合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利用政策,适时推进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利用试点。同时,我部正在组织修订《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将根据已有科研成果、电池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修订。


(二)针对废蓄电池的环境管理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汞含量较高)。


针对铅酸蓄电池,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我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了《有关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到2015年,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推动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同时,国家将进一步规范个体商贩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为,鼓励生产公司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支持生产公司、销售公司、专业回收公司和再生铅公司共建回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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