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对锂离子电池类产品的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2020-12-17      2432 次浏览

国际海上锂离子电池危险规则


2016年二月二十三日,世界民航组织(ICAO)宣布,从四月一日起,客机将禁止携带锂离子电池。这是两年前一系列禁止客机携带锂金属电池的最新规定。这意味着从四月一日起,所有的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将不再被运送到客机上。


禁令还导致锂离子电池产品的运输方式比以前更加集中,新增了海运的份额。因此,这里为我们解读《世界海运危险规则》(IMDGcode)对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锂离子电池的含义


锂离子电池是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以非水电解质溶液为电解质的电池。在海洋灾害的世界里,有两种类型: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重要差别在于,锂金属电池是不可充电的(如纽扣电池),而锂离子电池是可重复充电的(如手机电池)。


锂离子电池相关于铅酸电池等传统电池的优势重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能量高,储能密度高;


使用寿命长;


高额定电压;


高功率容量;


自放电率低;


重量轻;


高低温适应性;


绿色的。


但是,锂离子电池在生产和应用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重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表2所示。


表2锂离子电池的重要缺点


锂离子电池安全性差,爆炸风险大。


昂贵的;


应用条件有限制,高温和低温应用风险大;


生产要求很高。


世界海上危险规则对锂离子电池运输的要求


在《世界海上危害法规》中,锂离子电池分别被列入联合国UN3090、UN3091、UN3480和UN3481四个法典。风险类别为第9类(杂项风险物品)。但根据海上危险计划2.9.4节的规定,锂离子电池(组)和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组)必须满足以下5项要求,才可以进行运输,其中最关键的也是我们最了解的第一项要求。


此外,锂离子电池(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生产的2011年,锂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或包装设备(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也必须在瓦时比外部标记,根据特殊的海上风险代码348规则。


但是,交付装运的电池和电池组,只要完全符合《海上危险货物规则》第188号特别规定的要求,不受《海上危险货物规则》的约束,按照一般货物通过海运装运。

运输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离子电池的海上危险规则


锂离子电池损坏或有缺陷,一般是指因安全原因被认为有缺陷的电池或电池、泄漏的电池或电池、以及遭受物理或机械损伤的电池或电池。


该等锂离子电池(包)在运输时应标明锂离子电池组损坏/缺陷或锂金属电池组损坏/缺陷。任何电解液的泄漏应由内部包装或外部包装吸收,以满足松弛吸附数据。毛重超过30kg的单体电池,每个外包装只能放一节电池,其他相关要求(详见4.1.4.1节P908或4.1.4.3节LP904)。


同时,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易发生快速分化、反应危险、火焰或过热、有毒、有腐蚀性、易燃气体或蒸汽泄漏危险的电池和电池组,除非有关当局规定,不得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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