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检测
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检测重要检验锂离子电池在贮存规定的时间后,容量恢复情况。
1、锂离子电池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一般为3.0V),然后以0.2C电流恒流充电至终止电压(一般为4.2V),转入恒压充电(充电终止电流一般为0.02C);
2、锂离子电池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3、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电池在步骤⑤中放出的容量(Ah)。
5、锂离子电池应在(40±2)℃的环境温度下开路存放90d;
6、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按照步骤①方法充电;
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以计算容量与额定容量相比的百分数表示。
二、锂离子电池荷电保持能力和荷电恢复能力检测:
荷电保持能力和荷电恢复能力检测重要是检验锂离子电池贮存一段时间后的容量保持情况,并在荷电保持试验后就对电池再充电,检验其容量恢复情况。
1、锂离子电池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一般为3.0V),然后以0.2C电流恒流充电至终止电压(一般为4.2V),转入恒压充电(充电终止电流一般为0.02C);
2、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开路存放28d;
3、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计算锂离子电池在步骤③中放出的容量(Ah);
5、荷电保持能力应以步骤④计算容量与额定容量相比的百分数表示;
6、锂离子电池在步骤③放电后24h内,应按步骤①充电;
7、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8、计算锂离子电池在步骤⑦中放出的容量(Ah);
9、荷电恢复能力应以步骤⑧计算容量与额定容量相比的百分数表示。
三、循环寿命检测
循环寿命检测重要检验锂离子电池在可用容量下降至许可值时的充放电次数。
①锂离子电池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一般为3.0V),然后以0.2C电流恒流充电至终止电压(一般为4.2V),转入恒压充电(充电终止电流一般为0.02C);
②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③锂离子电池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循环,电池在充电和放电或放电和充电之间搁置不超过1h;
④锂离子电池应按照步骤①和步骤②循环进行放电和充电,直至放电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