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件(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另有规定):
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
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特种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池如运输不当,可能会引起特种运输事故。为了保证旅客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请在携带锂离子电池用电设备和锂离子电池时遵守相关规定,并注意以下事项:
用电设备(如、数码相机、摄像机、对讲机、电动剃须刀等)放在手提行李中,不要放在托运行李中。
电池装在用电设备上,并做好防护措施,以防止设备在携带途中被意外启动。
带备用电池,请做好备用电池的防短路保护措施。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保护袋中。
民共和国民用特种安全保卫条例》中规定:
条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查验旅客客票、身份证件和登机牌,使用仪器或者手工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从严检查。
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等待登机。
条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用特种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法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执行,杜绝漏检、失控等事故的发生。
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对超量部分可退给旅客自行处理或暂存于安检部门。
对旅客暂存的物品,应当为物主开具收据,并进行登记。旅客凭收据在三十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视为无人认领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