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充放电一级贮存注意事项

2020-10-07      1358 次浏览

1、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充电注意事项:充电电流及充电电压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如超过规定值可能会对电芯的充放电性能、机械性能及安全性造成损坏,并可能导致发热及泄漏。


a,电池充电器必须能恒流恒压充电。


b,充电时电芯充电电流必须在1C5A以下。


c,充电时电芯温度范围应在0~40℃内。


d,充电时加载在电芯正、负极上的充电电压严禁超过4.25V。


2、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放电注意事项:聚合物电池放电电流不得超过以下标准,放电必须在本标准范围内进行。


a,电芯瞬间最大放电电流必须小于2C5A。


b,放电时电芯温度范围应在-20~60℃。


c,放电时电芯终止电压严禁低于2.75V。


3、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过放电注意事项:


a,过放电时要注意的是在电芯长期未使用期间,它可能会因其自放电特性而处于某种过放电状态。为防止过放电的发生,电芯应定期充电,将其电压维持在3.6V~3.9V之间。


b,过放电会导致电芯性能、电池功能的丧失,用户应确保电芯放电终止电压高于2.5V。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贮存注意事项:


1、电芯长期贮存时应维持40~60%的荷电状态。


2、电芯短时间贮存(≤3个月)时环境要求为:储存温度-20~35℃、相对湿度45~85%。


3、电芯长期贮存(>3个月)时必须置于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为65±20%RH的环境中。


4、为防止电池过放,电池在贮存期间最好每3个月充电一次。长时间储存时,请客户对电池用0.5C5A的电流充电1h左右使其带有部分电量储存。


5、电池存储一年后对电池重新充放电激活以恢复电池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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