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用磷酸铁锂动力锂电池组的重要技术要求:
(1)工作温度范围
电池组在下列环境温度条件下使用:
充电环境温度:−10℃~55℃;
放电环境温度:−20℃~60℃。
(2)电气性能
电池模块内电芯性能一致性。
电池模块内各电芯应为同一厂家生产、结构相同、化学成分相同的产品,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大于0.05V;
2)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的静态内阻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符合:10mW以下的,偏差绝对值不超过0.5mW,10mW以上的不超过平均值的5%;
3)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容量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超过平均值的±1%。
(3)容量保存率
电池组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5%。
(4)循环寿命
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为800次~2000次。
(5)高温加速老化寿命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充电后放电,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测试循环次数应不少于52次。
(6)电磁兼容性
1)静电放电抗扰性。电池组应满足GB/T17626.2-2006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2)传导骚扰限值。电池组应满足YD/T983-1998等级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辐射骚扰限值。电池组应满足YD/T983-1998等级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4)浪涌(冲击)抗扰性。电池组应满足GB/T17626.5-2008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7)电池管理功能
1)显示精度。电池组配有专用电池管理系统(BMS),BMS显示的各种参数值与电池组实际的参数值之间的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显示精度
参数名称
技术要求
电压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充电电压显示精度应优于1%
电流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充放电电流显示精度应优于2.5%
容量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容量显示精度应优于5%
电池组工作环境温度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试验,温度显示误差应小于3℃
2)温度补偿功能。电池组充电应具有温度补偿功能。
(8)监控功能
1)通信接口。电池组宜具有RS232或RS485/422、IP、USB等标准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参见YD/T1363.3中的蓄电池检测装置通信协议,应供应与通信接口配套使用的通讯线缆和各种告警信号输出端子。
2)监控内容。电池组应具有以下实时监控功能。
遥测:电池组容量(SOC)、电池组/电芯电压、电池组/电芯电流、环境/电池组/PCBA板(可选)/电芯温度(可选)、电池组充电/放电电流、电池组内阻(可选)、电池组健康状态SOH(可选)等。
遥信:电池组的充电/放电状态、电池组过充/过流告警、电池组放电欠压/过流告警、电芯充电过压告警、电芯放电欠压告警、电池组极性反接告警、环境/电池组/PCBA/电芯高温告警、环境低温告警、电池组容量过低告警、电池组温度/电压/电流传感器失效告警、电芯失效告警(可选)、电池组失效告警(可选)。
遥控:充电/放电(可选),告警声音开关。
遥调(可选):电池组的充电/放电管理参数等。
(9)保护与告警功能
1)过充电保护。电池组处于过充电状态时,应切断充电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3)短路保护。电池组输出端发生短路,应瞬间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手动或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4)反接保护。电池组规定进行试验,应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5)过载保护。电池组放电电流达到过载保护电流值时,应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6)温度保护。当温度达到表2中保护点范围时,电池组应切断电路并告警;除电池组内部BMS元器件高温保护外,温度达到表2中恢复点范围时,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