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额定容量:国标GB5008.1-91《起动用蓄电池技术条件》规定:将完全充足电的新蓄电池在电解液温度为25士5℃条件下,以20h放电率(放电电流为0.05C20)持续放至单池平均电压降到1.75V时为止,蓄电池输出的电量称为额定容量。
额定容量用C20表示。
影响因素:其大小受放电温度、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影响。
实例:实际测量蓄电池容量时,其规定条件下的放电时间等于或超过20小时为合格。
例:6-Q-105型蓄电池,在电解液平均温度为25℃时,以5.25A电流持续放电20h后,端电压为10.50V(即单体电压降到1.75V),则其20h率额定容量为:
C20=5.25A×20h=105A.h。
蓄电池的起动容量
①意义:表示蓄电池在发动机使用电力起动时的供电能力。
②分类:
A、常温起动容量:电解液初始温度为25℃时,以5min放电率的电流(3倍容量的电流),持续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1.5V时所输出的电量。
其持续放电时间应小于5min。
B、低温起动容量:电解液初始温度为-18℃时,以5min放电率的电流持续放电至单格电压降至1V时所输出的电量。
其放电时间应小于2.5min。
例:3-Q-90型蓄电池,在电解液初始温度为-18℃时,以3Q=3?0A=270A的电流持续放电至单格电压降至1V时,历时2.5min,其起动容量为:
270×2.5/60Ah=11.25Ah。
5min放电率的电流在数值上约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3倍。
例:3-Q-90型蓄电池,Q=90Ah。在电流初始温度为25℃时,以3Q=3×90A=270A的电流持续放电至单格电压降至1.5V时,历时5min,则其起动容量为:270×5/60=22.5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