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蓄电池收集将发放许可证

2020-08-03      2620 次浏览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正考虑对电池生产、冶炼处置公司的原料合法性进行执法检查。未来或对骨干公司发放废旧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并执行全国联网电子审批跨省转移联单。


推动蓄电池回收


“部分骨干公司可能获得废旧蓄电池收集许可证。生态环境部考虑允许部分骨干公司在一定范围进行废旧电池收集。”相关公司人士透露,生态环境部后续将考虑执行全国联网电子审批跨省转移联单,“目前系统已经搭建完毕,各项功能均已具备,只待批准执行”。


地方层面也在积极推动蓄电池回收工作。如辽宁省规划了三个地点建设冶炼处置设施,废旧蓄电池收集证分市级、省级。市级可以升级至省级,省级收集证全省均有效。


山东批复临沂、菏泽两地,各建设一家处置产量为30万吨/年的冶炼处置公司;山东规划建设1000家收集站,已批复926家。收集站对下属收集点进行管理,省厅仅对收集站进行管控。收集站为主体办理跨省转移联单,可在全省范围进行电池收集。收集点可贮存30吨废旧电池,时间不超过30天。


前述消息人士透露,山东拟设立电池行业协会,由电池生产、冶炼处置公司参加。山东取缔了133家非法小冶炼厂、非法电池生产作坊。


“无米下炊”亟待解决


我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告诉记者,回收市场乱象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蓄电池属于资源型电池,铅含量达60%以上,回收价值高。回收市场处无序态势,存在大量小商小贩,回收后对环境造成污染。”


王敬忠指出,小作坊在处理废旧蓄电池时酸液随地倒掉,对土地造成酸化,有的通过排水沟进入水源。非法冶炼出现的铅气对空气造成污染,冶炼铅渣随地丢弃。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表示,2016年正规持证回收单位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量不到60万吨,超过80%以上的废铅酸蓄电池流入非法渠道。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分散,中间环节多且小商贩占主导,回升成本高。


“发达国家和地区通常利用电池公司的销售网络进行回收,包括以旧换新,买新电池须用旧电池换。”但国内正规公司回收存在困难。“王敬忠直言,目前市场70%的废旧蓄电池掌握在小作坊手中,造成许多拥有先进设备的正规公司”无米下炊。


“随着环保督查持续推进,早前非持证公司回收乱象得到较好遏制,河南、河北等地区的非持证小公司基本关停。”SMM资深铅分析师夏闻鸣告诉记者,考虑到非持证公司启动资金较低,且环保投入成本低,一些小作坊可能转移生产。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目前蓄电池回收在政策层面并无强制措施,发改委牵头起草的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目前还没有出台。


王敬忠表示,蓄电池回收难题需在政策层面寻求突破。“可以将蓄电池从危废名录中摘除,列为特别废弃物,制定专门办法进行回收。电池公司可以参与回收、储运及冶炼。可以给予电池生产公司资质豁免。”


王敬忠透露,我国电池工业协会正在配合工信部制定蓄电池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对生产、回收、处理等环节有效跟踪。


夏闻鸣指出,蓄电池回收工作受价格因素扰动,要出台配套政策补齐短板。“以山东试点为例,该地区回收工作较好,但持证处理公司仅1家,很多资源要运往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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