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锂电池回收政策八月一日落地,面对即将执行的管理暂行办法,车企开始积极着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
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公司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该办法将从今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汽车生产公司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我国已经持续三年产销量全球第一,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总量超过180万辆。另据我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新能源汽车全年累计销售77.7万辆,同比上升53.3%。并预计在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突破100万辆。今年前四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2万和22.5万辆,同比分别上升142.4%和149.2%。换而言之,到目前阶段市场中有超过180万个无人监管的动力锂电池,并且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未退出之前,新能源汽车销量还将稳步提升。再加上,新能源车企“换电”业务的推出,无疑更是新增了动力锂电池的流通数量。
目前,深圳率先印发了《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法(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法”),该方法自2018年六月一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所有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起完善的动力锂电池监管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