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531”新政后续 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毫不动摇

2018-06-20      1032 次浏览

“531”新政发布之后,国家能源局近日表示,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毫不动摇。


国家能源局允诺将在近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抓紧发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二是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力度,切实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四是抓紧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负担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要求电网企业做好光伏项目并网工作;六是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市场,减少弃光限电。


值得注意的是,在“531”政策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规模和补贴控制能源局出台了详细的细则。


其中包括,规模方面,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而未在政策出台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价格方面,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据多位业内人士分析,上述政策中所注明的“10GW分布式光伏配额”,很有可能在5月31日之前已经用完,这也就意味着,新增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水平和建设规模,将极大程度的受到不同地方政策的影响。


而在这一细则的规定下,河北省率先出台了地方的《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到2020年,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GW,累计4GW。其中,2018年指标为670MW。


重点任务确定,积极推广“光伏+热源”供暖,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积极推进党政事业单位绿色用能,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市场化交易。不过,河北省并未在相关政策中对分布式光伏的补贴作出调整。


之后,山东省也公布了“531”政策后的分布式电价调整。依据目前网传的文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而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III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其中上网电价执行0.3949元/千瓦时,补贴执行0.3051元/千瓦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山东省《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6]2729号文件调整光伏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及管理方式的通知》要求,“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涉及投运时间的认定,我省统一明确为电网企业验收日期”。对于在2018年5月31日(含)前通过电网企业并网验收的,视为2018年5月31日(含)前建成并网。


“事实上,光伏行业的补贴退坡大势所趋,长远来看,无论是从用电安全还是从电力市场交易的开放,分布式的光伏项目都是很好的方向。”一位光伏行业的从业人士杨宁告诉记者。


她同时也向记者表示,分布式的项目需要找到不是必须依靠补贴才能生存的长远途径,同时跟电力交易结合加大消纳比例。


杨宁告诉记者,中国的分布式光伏行业,有非常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尽管新政对于一些资本和企业来说,意味着影响到了他们的短期利益,但从长远角度看,对提升光伏的消纳占比还是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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