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充方式采用定电流定电压二阶段充电法执行,试验表明这种充电方法的充电效率较高,为国内外普遍采用。定电流定电压均衡充电终期的判据,在理论上认识是一致的,即应根据正负极板活性物质的转化程度来判断。随着正负极板上的活性物质的转化,充电电流将渐趋减少,但即使正负极板上的活性物质全部转化完成后,理论上充电电流仍不可能为零,而是在一个较低值上基本趋于稳定。经计算,这个稳定值约为0.42mA/Ah。所以,当充电电流为1mA/Ah~2mA/Ah,且2~3h稳定不变时,则认为充电终了。此时,充电装置自动由均充状态转入到浮充状态。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对蓄电池进行均衡(补充)充电:
1、当浮充运行的蓄电池组发现电池间电压偏差超过规定标准时;
2、当交流失电时间超过规定值(如3~5min以上)或放电容量超过规定值(5%~10%C10以上时;
3、当浮充持续运行3~6个月时;以及核对性试验放电以后。
阀控密封型电池,无论是玻璃纤维的贫液式电池还是胶体电池,其电解液处于吸附状态或胶体状态,无游离的电解液。所以,就电池的本体来说,均充电压的高低,只能影响充电时间的长短。
试验表明,在某一放电深度,用相同充电电流,分别用2.28V、2.30V、2.35V、2.40V均充电压充电,其充足电所需的时间相差不超过3~5小时。因此,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均衡充电电压建议取2.30(+0.05)(-0.02)V/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