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冠肺炎的影响,能源局宣布对风电、光伏项目申报以及补贴退坡的时间点进行调整。
今年风电、光伏行业该如何实行补贴政策?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给出了答案。
三月十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通知》指出,针对需补贴的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要求各省根据剩余容量空间有序规范组织,以及合理确定竞争配置规模。
根据《通知》,2020年度新建光伏项目补贴总预算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2019年,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22.5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
由此计算,2020年度新建光伏项目补贴总预算同比减半。
能源局要求,各省(区、市)应于六月十五日(含)前将2020年拟新建的光伏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相关信息报送能源局。
针对需补贴的风电项目建设,能源局要求,《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各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项目规模,为各省(区、市)2020年可安排需补贴项目的总规模。
能源局进一步解读称,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不能完成并网的,可转为平价项目,不再占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
能源局同时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剩余容量空间。
其中,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按《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组织竞争性配置,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
针对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通知》定调为稳妥推进。
能源局要求,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的省份,暂停2020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
《通知》还表示,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已并网或在核准有效期、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执行平价上网项目支持政策。
此外,针对新冠肺炎的影响,能源局宣布对风电、光伏项目申报以及补贴退坡的时间点进行调整。
能源局决定,将征求意见稿中风电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一个半月,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四月底;将光伏平价和竞价项目的报送(或申报)截止时间均延长一个半月,平价项目的报送截止时间延至四月底,2020年竞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六月十五日。
至于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能源局表示,将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并适时公布延期政策。
2019年,我国风电增速同比提升,光伏发电增速有所减缓,弃电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全国新增风电装机2574万千瓦,同比上升25%,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同比减少约32%,全国平均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2019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1亿千瓦、2.04亿千瓦,首次双双突破2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