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尚无废旧电池回收标准 废旧电池数量迎来快速且大量累积

2020-04-03      1167 次浏览

韩国电动汽车废旧电池现状:今年有1091个废电池→2024年将有10000个;电池暴露在外易发生火灾,对水生环境有害;没有可回收的电池分类标准;应像欧盟相同迅速制定管理方针。


在韩国,即将快速增多的电动汽车废旧电池正处于法律和制度的死角地带,这是因为政府鼓励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同时忽视了对废旧电池的管理。据悉,政府仍以废旧电池排放量少为由,没有加快对其制定法律和制度的步伐。但大多数人都知道,汽车电池一般在5-6年后就要更换,最多也只能用十年。


韩国政府从2011年开始普及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2014年开始,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全面新增,预计今年废旧电池数量也将逐渐新增,并迎来数量上快速且大量的累积。


电池五六年用尽寿命


据微锂电团队了解,截止到2017年,韩国电动汽车废旧电池共出现了100多个,而到今年已经上升到1000多个。值得一提的是,在2022年以后,新能源车的普及速度将急剧新增,预计仅在2024年,废旧电池将达到约10000个。10000个废电池的容量约为1500000至2000000(kWh),和22万户家庭(以4人家庭为准)一天使用的电能相同。


据预测,到2040年,废旧电池的累计数量将达到245万个左右。顺便提一下,假如总统文在寅去年年初提出的“到2030年为止累计普及300万辆电动汽车的目标”得以实现,到2040年废旧电池的累量将增至576万辆左右。


去年年底,政府重新制定了普及新能源汽车的目标。现代汽车计划到2020年将电动汽车新增到43万辆(目前为13万辆),氢能源汽车新增到6.5万辆(目前为2000辆)。尽管韩国现行的《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相关法律》规定,废旧汽车必须按照总统令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处理,但目前还没有处理环保汽车废旧电池的具体方法。


从废旧电池的角度看,电动汽车的锂离子电池是一种“有毒物质”。国立环境科学院在《有毒物质指定告示》中,将废旧电池分为含有1%以上氧化钴、锂、锰、镍等的有毒物质。有人说:“汽车电池在外力导致泄露时,内含有火灾、爆炸、毒性及对水生环境有害的一些危害。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废电池的排量也将迅速新增,因此,应该尽快制定废电池事后管理方法和标准。”


废旧电池尚无回收标准


眼下汽车废旧电池被各地方自治团体闲置。这是因为根据韩国《大气环境保护法》,在获得补贴的电动汽车报废时,将废弃的电池返还给地方自治团体。但是,该法令只有回收和管理相关的指针,没有说明处理方法的法令和制度,这是地方自治团体放置废电池的背景。去年,民主党议员宋玉珠提出了设置再利用电池的资源化中心的《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相关法律》修订案,但并未获得常任委员会的通过。


更严重的是,对混合动力车来说,其废电池连回收和管理都无法进行。废旧电池主管部门的环境部不为其支付环保汽车补助金,因而混合动力车的废旧电池不适用于回收、管理方针。大德大学汽车学系教授李浩根指出:“混合动力车也要锂离子充电电池。从销售规模来看,混合动力车的废电池更多,但政府以不会立刻出现问题为由,推迟建立混合动力车废电池管理体系。”


韩国甚至没有制定“分类标准”,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重新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是将电池重新用于其他用途,而再利用是将已经放电的电池溶解后,过滤钴、镍等用作电池原料,但目前对此均没有标准。韩国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六月开始,将与整车公司、电池生产公司、再利用公司进行协商,讨论再利用方案,目前尚未制定具体计划。”


在其他一些国家,不仅制定了对废旧汽车电池的管理方针,还在钻研对废旧电池进行再利用的方案。如欧盟决定由生产者承担回收、处理、再利用废电池的相关费用,并制定了再利用锂离子电池的计划。而我国的电池商业模式也由各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基础产业而具体化。韩国电动汽车学会会长表示:“假如不能有效处理汽车废电池,那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失去意义。政府应尽快构建安全回收和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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