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九月十日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
退役潮来袭政策完善迫在眉睫
根据我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2020年我国将有约20万吨的动力锂电池退役,2025年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78万吨。规模巨大的退役潮即将来袭,如何做好动力锂电池回收再利用成为当前电池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无论什么行业,想要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法规和运营模式。面对即将到来的动力锂电池回收潮,我国的回收网络还不够健全,市场不够规范,没有建立有效的回收模式。
我国动力锂电池回收市场目前还存在一些良莠不齐的乱象,不少作坊式的回收公司混迹其中,极大地影响了回收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节奏。
动力锂电池假如被一些不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私人公司回收,就容易出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假如这些被私人公司回收的电池再次流入市场,还会给人们带来安全隐患。
今年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简介)》。报告提到,北汽新能源、广汽三菱等45家公司已设立了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重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地区。
如此多的回收服务网点,假如没有相关政策去进行指导,不仅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竞争,更会给社会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完善退役动力锂电池回收政策网络已经迫在眉睫。
指南出路多角度提出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从多个角度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等提出相关要求。
在公司运营方面,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公司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公司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网点布局方面,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应在本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本公司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能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此外,梯次利用公司应在本公司梯次利用电池使用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可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网点场地方面,指南要求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5平方米,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量应不超过5吨;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量应不超过40吨。
贮存安全方面,指南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应独立贮存,不得与其他货物、废物混合,不得侧放、倒放,不得直接堆叠。A类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进行清洁等处理,B类及C类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进行绝缘、防漏、阻燃、隔热等特殊处理。处理后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正立放置于货架上,且应预留出电池起火辐射范围。
运营指南从运营、布局、贮存等方面对废旧电池回收公司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从电池回收的源头上做好相应的管理,能有效推动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工作规范进行,是回收网络逐步健全的开始。
无奖惩机制实际作用有待观察
虽然运营指南是作为一项政策进行意见征求,但顾名思义,它名为指南,具体内容中也并没有提到任何奖惩机制。在部分条款的要求中,也只是定性要求,没有具体到数量、性能指标。
运营指南如若正式出台,一方面可以鼓励相关公司进行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另一方面,却可能导致公司在运营时并不完全能按照指南上所提到的要求进行。没有对良好行为的激励机制,也没有对不良行为的惩罚机制,容易让运营指南成为空作要求却没有实际作用的政策。
就算动力锂电池被符合规定的相关回收公司回收,但假如他们在回收过程中不按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也不会受到什么具体的惩罚。这也就无法保证相关的动力锂电池回收公司在回收过程中能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因此运营指南的实际作用仍有待观察。
小结
退役潮即将到来,能否做好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工作对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影响重大,整个行业不论是政府、主机厂、动力锂电池公司、消费者都不可置身事外。除了对回收者提出要求外,更要的是建立一个从上至下、可持续的回收生态模式,只有大家共同努力,电池回收产业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