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众动力电池企业心里颇不宁静,有人欢喜有人忧。
因为正在讨论中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则(修订版)》),有一个重要的修改,即加强了对电池企业的规范。
在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审查时,也要求其装用的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使用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获得补贴。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2015年3月24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对符合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从当年5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发布三批符合条件的企业目录,共有25家单体电池企业。
2016年4月29日,工信部又发布了《规范条件》企业申报补充通知。要求已列入公告的25家单体企业,按照GB/T31484-2015、GB/T31485-2015和GB/T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进行重新检测,未进入公告的企业严格按照《规范条件》进行申请。
而《规则(修订版)》对电池企业的延伸检查要求与《规范条件》要求一致,除了生产规模等方面要求,还需达到2015年发布的电池国家标准等等。这就意味着动力电池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成为整车上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获得补贴的前提。
《规范条件》原本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但现在事情显然发生了变化。即电池新政把动力电池规范与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捆绑到了一起,相当于这个推荐性标准变成了强制性标准。
这是政府意在规范行业发展、引导技术进步,促进本土电池企业做大做强之举。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已达130家,预计到今年底,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总数将接近150家。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数量不少,但很多企业和产品并不符合国家规定。新能源汽车一些着火事故跟电池质量不过关不无关系。
对电池企业从严管理还是防范骗补再度发生的一个必要举措。骗补手段之一就是一块电池匹配多个车型,原因在于车辆和电池并没有一对一的明确信息。而《规则(修订版)》要求,电池企业应当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
当然,同样重要的是,电池新政一旦实施,除了整顿国内电池企业,还会顺便挫一挫外资电池企业的锋芒。
虽然《规范条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生产并为汽车产品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三星SDI和LG化学在中国的电池工厂也已经投产,但目前已公布的25家电池企业没有一家外资品牌也是事实。
《规则(修订版)》让《规范条件》成为强制标准后,未进入目录或者说目前还未通过申请的外资电池企业将不能和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配套。
笔者注意到,在国内动力电池市场,LG化学、三星SDI等韩系电池企业正凭借低价倾销,来势凶猛。
乘用车方面,LG化学已经与长安、长城、上汽、一汽、奇瑞、吉利等国内主流车企已经达成了或初步达成供货协议;三星SDI也已经打入江淮、宝马等车企。
客车方面,国内出货量前十五的客车企业中超过三分之一的企业,三星SDI和LG化学已经打入。据行业机构预测,如果没有今年年初暂停三元锂客车政策的出台,2016年三星SDI和LG化学动力电池占比或将超过整体市场一半以上。
但颇为值得玩味的是,锂电池业务竟然是三星SDI的主要亏损源,大约每销售100元大型锂电池亏损51元。LG化学的状况也不理想,2015年动力电池全年利润仅为560万元人民币,整体利润率万分之三。
尽管如此,LG化学、三星SDI等还积极在中国建厂,加快国产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