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2018-06-06      1200 次浏览

  3月底,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下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和实践。

  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方案》,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购置补贴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动力电池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利用各环节规范有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示范体系,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经验。

  深圳探路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据记者了解,业界普遍对《方案》持正面评价,认为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完善的操作细节,有各部门的联动,可有力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此前因政策监管不到位而带来的废旧电池流向非正规渠道的现状将因此改变,行业也将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

  为何深圳会成为探路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践的首个试点城市?“深圳具备较好的产业背景。”浙商证券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郑丹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深圳新能源汽车起步早,推广量领先国内大多数城市;二是具备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形成了从动力电池到整车再到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链闭环,聚集了一批业内龙头企业,如比亚迪、沃特玛、格林美等。”

  《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动力电池信息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建设动力电池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动力电池信息登记制度、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押金制度;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强化维保网点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加强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监督、严格废旧动力电池贮运管理;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和再生利用产业体系,具体包括规范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行为、支持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产业化。同时,《方案》还提出加大政策支持、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失信惩戒等保障措施。

  在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邦普集团副总裁兼汽车循环事业部总经理余海军看来,《方案》先于北京、上海之前发布,反映了深圳速度和效率。“从内容来看,《方案》中首次提出了押金机制,这种在新车销售时按照装机容量计提回收押金的模式是体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完美表现;不少于5个维保网点这一数据真实反映了以市场为基础,服务和便民使用的原则;此外也对新能源汽车报废异地化回收和注销明确给出了操作方案。这些细节的叠加,折射出深圳在重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方面的理念和具体措施极具改革开放前沿理念,值得肯定。”余海军对记者表示。

  “应该说《方案》是迄今为止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最为细致的一个文件,且逐条明确了责任单位,可操作性强。”废电池回收利用专委会秘书长、赣州豪鹏科技公司总经理区汉成告诉记者,“《方案》强调了市场行为,通过押金制和补贴这两个抓手,直击回收利用问题的核心。”

  在郑丹丹看来,“《方案》对今年2月底7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要点均有落实,比如动力电池信息系统做到售后可追溯、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体系等,可以说《方案》对《办法》是呼应衔接的。如果将《办法》看作7部委布置的课题,《方案》则可视为深圳市交出的作业提纲,细节完善,责任明确。”

  补贴提高车企积极性

  针对补贴资金,《方案》中提出“在我市备案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针对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所装载的动力电池,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资金,由企业在完成回收处理后依程序申请。”

  在郑丹丹看来,以动力电池容量来计提不仅合理,而且可操作性更强。“计提回收处理资金以电池容量作为参考依据,比选用车企的销售额、销售的车型数量更为合理,且操作起来更简单。加之动力电池将有一整套从出生到拆解的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电池容量计提回收处理资金,具有较强公允性。”

  区汉成和郑丹丹均认为,关于计提额度和补贴资金,后续或将出台相应的细则予以明确,可持续关注。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一块硬骨头,经济效益并不明显。《方案》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厂商为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并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其积极性。

  郑丹丹认为,“如果仅是整车厂商孤军奋战,压力很大。而有了政府的推动与支持,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执行力。从深圳市发改委这次发布的《方案》来看,重要的工作任务,如建设动力电池管理平台、完善回收押金机制等,都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单位。与此同时,作为整车厂的重要合作伙伴,不少市场排名靠前的动力电池厂商纷纷延伸产业链,切入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与废旧电池拆解回收环节,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一定程度上能与整车厂形成合力。”

  全国性方案还很远

  深圳的先行先试,将发挥极大的示范带动效应。关于《方案》,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委将在总结深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计,争取尽快出台全国范围的制度实施方案。”

  受访人士均认为,以深圳为试点出台全国性的实施方案可能还为时过早,“今后或将一个一个试点的来推动,推广力度会加大。”

  在余海军看来,深圳方案的出台,或将加快其他城市方案的出炉速度,尤其是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战场——以深圳为主的珠三角、以北京为主的京津冀、以上海为主的长三角以及中部地区。“这几个区域方案陆续出台,也基本代表了全国方案的出台,但深圳市的《方案》仅是试点方案,各个区域肯定在方案内容和导向上会有所差异。”

  另据记者了解,尽管《方案》很细,但尚有不足之处,如押金制的落地细则没有明确,是将押金返给主机厂还是消费者;补贴时给回收企业还是处理企业;维保网点是否代表着回收网点;异地回收注销新能源汽车还需要全国公安系统的支持,否则依然无法突破实操落地障碍等,这些还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和跨部门协调。

  梯次利用方面,郑丹丹希望政府在应用层面给予支持。比如对退役电池储能梯次利用的工商业峰谷电价套利项目,当地发改委或可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在不影响区域用电市场可靠性与合理性的前提下,适当拉大峰谷电价差,以间接补贴的方式推动梯次利用储能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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