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6个地方政府出台氢能发展政策

2019-12-06      1140 次浏览

随着国家陆续发布《“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及规划,政府加大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力度的信号引起许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相对应的地方发展政策和规划。目前氢燃料电池汽车已在上海、郑州、张家口、佛山、云浮、十堰等多地实现示范商业运营。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对氢能产业的规划布局正在提速。在过去的2018年,类似张家口、佛山等利用某个契机或自身资源,以打造氢能产业链为特色的中国城市密集涌现,相应的补贴扶持政策亦随即出台,并有扶持力度越来越大的趋势。


宁波市


1月10日,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宁波市将从六方面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其中包括打造氢能装备制造基地、推进氢能技术创新研发、推进氢能示范应用、建设氢能产业创新协同平台、引进培育氢能龙头企业以及推进氢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意见指出,到2022年,宁波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在600辆至800辆,初步形成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燃料电池汽车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将扩大到1500辆,同时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装备企业,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基地。


佛山市


1月9日,为促进佛山市南海区氢能产业发展,推进氢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氢能源车辆商业化进程,鼓励加氢站建设运营,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正式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下称“《办法》”)。


此次佛山区南海市发布的《办法》中将扶持标准分为四个方向,分别是加氢站的建设、运营、运营企业加氢、氢能车辆运行四种补贴。《办法》中还特别强调加氢站建设的区级补贴资金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区级扶持补贴政策,但可按上级的相关政策享受上级补贴。


从今年的补贴数据上看,相较于去年4月份发布的《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暂行)》在补贴力度上有显著的提升。


嘉善县


1月21日,嘉善县发布了《嘉善县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加快推动嘉善县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和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促进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研发、制造与应用融合发展,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基地。


根据《方案》,到2022年,嘉善县将力争完成120kW的单电堆设计与开发,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0000台,销售达到5000台。建成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3-5座。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50%。


常熟市


2月11日,常熟市发布《常熟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作为常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突破、丰富年轻汽车城内涵的重要抓手,以丰田为技术支撑、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园为核心,目标到2030年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新高地。


《规划》分为近期(2019-2022年)、中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0年)三个阶段。近期目标是,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和推广示范建成一批市场优化运营的公共加氢站,推广示范一批公交、客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应用车辆;积极申报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快速推进核心技术开发和产品攻关,积极招引国内外创新研发机构落户;初步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


中期目标是,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的重点突破,集聚5至10家领先的研发机构;实现1至2家具有影响力的整车企业量产,关键零部件企业达到50家以上,产业规模突破百亿;建成更完善的加氢设施。


远期目标是,打造成为更具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引领氢燃料电池汽车创新发展;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城市。


深圳市


3月22日,深圳市对外公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发改委的扶持计划显示,此次资助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事前资助,另一种是事后补助。


事前补助针对的是前期的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事后补助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过现场核查的,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张家港市


3月20日,张家港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意见和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推动氢能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氢能产业高地。为此,《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制定出近、中、远期发展目标。


为顺利完成氢能近、中、远期目标,张家港将立足于氢能产业现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并逐步建立完善的氢能发展政策体系,给予氢能源汽车采购补助。另外,张家港还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氢能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氢能关键技术开发、氢能应用重点示范工程,支持氢能领域采用先进技术的企业孵化,着力支持氢能产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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