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9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的解读

2019-12-05      1975 次浏览

3月26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引发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本次补贴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


1、本通知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


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2、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达到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从已公布的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来看,本次补贴政策关于纯电动及插电混动(含增程式)部分,补贴幅度下滑超50%,加之过渡期结束后地补取消,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方面,综合降幅或超70%。


而针对燃料电池汽车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二是地补取消规定并不针对燃料电池汽车,同时突出地补需要强化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三是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还未真正落定。


先来回顾2018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即补贴标准为6000元/kW,补贴上限为20万元/辆;轻型燃料电池客车/货车以及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依然采用定额补贴方式,补贴上限分别为30万元/辆和50万元/辆。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2018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与2017年补贴标准保持一致,包括2018年2月12日到6月11日的过渡期间。对比之下,本次补贴政策中规定的“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似乎有补贴退坡之意。


业内人士因此表示担忧:“燃料电池汽车还未上量,补贴就开始退坡了?”


据调研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量为1619辆,而实际新增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数量为875辆,其中未上牌运行的车辆多达744台。根据本次补贴政策,如果这些车辆在过渡期间销售上牌,那就会比去年少拿20%的补贴。不过,文件中也特别强调“燃料电池汽车正式期另行发布支持政策”,那在正式文件中,补贴会维持不变?还是继续加速退坡?


对此,业内人士持两种不同意见:1、随着燃料电池产业链的国产化,成本有望快速下降,2019年燃料电池汽车成本同比下降20%-30%,与补贴退坡幅度基本一致,产业链毛利率变化不大;2、预计正式期补贴金额变化不大,但是技术门槛会有所提升。


“此前‘国补’门槛是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我估计今年会往40kW靠。”一名业内资深人士向高工氢电表示。


另从‘地补’方面规定来看,本次补贴政策文件虽未明确取消燃料电池汽车地补,但预计各地方的补贴政策会更加“灵活”,原先只是单一给予购置车辆补贴,后续或将改变或增加补贴方式,比如按照百公里耗氢量给予补贴等。


据了解,2018年共计有16个省市县级政府出台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各地补贴比例依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其中武汉、广州、深圳、襄阳等地区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而上海、海南、青海、宁波、合肥等地的补贴比例为1:0.5。预计今年出台地补政策的省市将进一步增多,补贴形式也会更加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补贴政策文件特别提到“给予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补贴”。业内分析认为,加氢站基础设施是燃料电池产业发展与普及的前提,国家政策、地方政府和产业界均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加氢设施发展,2019补贴政策倾斜推动加氢设施建设,这是行业发展大势所趋,预期后续会有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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