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财政局消息,近日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该《细则》指出,补贴对象为在2018-2020年镇江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以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不予补贴。其中,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细则》规定,在车辆购置补贴标准方面,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为该年度中央财政向应车型补贴额的30%;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货车)、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该年度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的40%。其中,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
与此同时,《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其中,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助,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助。
《细则》要求,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助,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助,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助。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此外,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高工氢电了解到,2012年江苏省商务厅批准设立了江苏镇江丹徒氢能源产业园,致力于打造一个集制氢、储/运氢、加氢和燃料电池核心材料、零部件、电堆、系统及相关设备等系列产品为一体的氢能源产业集群式园区,以吸引全球氢能源产业优质项目、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落户。
截止目前为止,入驻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区的研发机构有海峡两岸氢能企业育成中心、中科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分中心、中科院上海分院产业和技术情报分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燃料电池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和江苏科技大学氢能动力装置研发中心等。
据悉,该产业园区自成立之初便为园区未来几年的发展进行规划:2014-2016,完善产业链,初步形成国内品牌,建好省级氢能产业园;2017-2019,打造2-3家行业龙头企业,形成国内知名品牌,建成国家级氢能示范园;2020-2022,产品覆盖全球,产值达到百亿,建成国际级氢能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