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厅公布《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山西将依托太原等城市现有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太原等地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城市,并将山西打造成中国“氢谷”。
《计划》指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配套、提升创新、协同发展的要求,依托太原市、大同市、长治市等城市现有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吉利晋中基地、大运汽车、成功汽车、江铃重汽等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等10大举措,推动山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计划》原文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国家及我省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的决策部署,推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品生产制造能力,立足山西煤、电、气产业优势,以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为产业重点,初步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市场应用规模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配套、提升创新、协同发展的要求,依托太原市、大同市、长治市等城市现有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吉利晋中基地、大运汽车、成功汽车、江铃重汽等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等10大举措,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1.发挥财政补贴引导作用
一是落实好现有国家和我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基金,助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借鉴上海、广东、武汉等省市推广经验,研究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有关财政补贴扶持政策。在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不退坡的前提下,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的比例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并对加氢站和氢燃料加注进行适度补贴。
2.积极研究后补贴政策
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整体汽车产业基础较弱,为更好地发挥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比较优势,针对国家补贴政策逐年退坡并在2020年退坡为零的情况,研究制定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延续补贴政策,增强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品竞争优势,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对工业经济的拉动效应。
3.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是改造提升现有汽车产业集聚区,提高承接和接纳汽车产业转移的能力,发挥产业集聚的规模经济性,以产业集聚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优化产业链的发展布局,以整车企业需求为引导,鼓励新能源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促进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建设零部件产业配套园区,推进新能源整车生产产品配套本地化。
4.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坚持改造与新建相结合,优先在现有加油站布局氢气和甲醇加注设施,加大加氢站的专项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的供应体。
5.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用创新机制,建立和优化新能源整车开发流程,攻关整车设计、动力总成、整车匹配等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产业化。二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创新与研发,重点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的延伸,包括氢燃料电池电堆、制氢储氢和氢燃料的运输加注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
6.推进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引导进行优势互补,实现技术、市场、产品和销售等方面的协同发展。二是以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探索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谋求产业创新发展的新路子,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之间深度协同,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政策无缝衔接。
7.研究制定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
一是制定《山西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太原、大同和长治等地申报国家级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城市。
二是开展氢能基础设施、研发与测试服务平台等共性设施建设,突破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等关键技术。
三是引导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链与产业链,推进我省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
8.分阶段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一是试点示范阶段(2019年-2020年)。培育有影响力的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中心1个、燃料电池汽车检验检测中心1个,在示范运行城市,建设加氢站3座、示范公交路线10条。形成700台的运营规模。
二是推广应用阶段(2021年-2022年)。新增加氢站10座、示范公交路线300条。预计形成3000台车辆的运营规模。
三是规模运营阶段(2023年-2024年)。新增加氢站20座,全省开始公交线路运行。预计达到7500台车辆的运营规模。
力争5年后,在山西形成技术体系健全、产业链完善、产业闭环,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氢能生产、利用示范基地,将山西打造成中国“氢谷”。
9.加快重点项目落地
一是推动江铃重汽与潞安集团等有关企业进行对接,依托现有整车生产资质开发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二是推动大运汽车纯电动轻型客车及多用途乘用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H153高端牵引车项目的开发和四大工艺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落地。三是推进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GE11电动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四是以山西长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磁负极材料项目为带动,推进我省新能源电池配套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应用。五是推送百度大脑、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技术能力融入阳泉。按照阳泉市与百度公司签订《携手打造AICITY中小城市样板市共建山西(阳泉)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打造AICITY中小城市样板,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通过以上重点项目带动,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我省产业转型注入新动能。
10.引领企业国际化视野
引导我省新能源汽车企业紧跟国际化发展步伐和趋势,按照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三化融合,围绕3D打印汽车制造技术,建立定制化智能生产,实现“互联网+工业4.0+智能电动汽车”。以智能网联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自动驾驶、人工智能、共享出行等方面取得广泛发展。抓住燃料电池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机遇,稳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和商业化进程。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协调议事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牵头组织,酝酿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新能源产业支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的技术改造,并做好项目扶持。
(二)摸清行业现状。完成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现状的调研摸底工作,为制定出台符合我省产业实际的支持政策提供依据。鼓励支持产业集群上下游企业有效融合,营造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地域环境和地域文化氛围,推动形成设计、研发、生产、配套、营销、物流等相互促进的汽车产业集群。
(三)落实财税政策。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符合《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公共服务领域、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本部新增、更新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四)加大金融扶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积极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探索建立信用担保、政策担保等机制,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企业融资成本。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在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用足用好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等融资工具,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五)创优发展环境。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建立健全电动汽车融资、租赁、保险、物流、售后、电池利用等服务体系,提升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扩大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六)营造良好氛围。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在配套产业引进、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媒体作用,通过组织新能源汽车展及举办行业高峰论坛等活动,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增进新能源汽车社会认知度,助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