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中国政府将加氢站建设列为工作重点,不仅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增了“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等内容,同时国家发改委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修订版)中也相应增加了“加强加氢等设施建设”内容。另外,国务院发文明确加氢设施建设工作由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住建部、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即便如此,加氢站建设速度仍旧缓慢。业内人士反映,原因在于国内加氢站审批机制欠缺,没有具体管理办法。这一现状或将在山东省潍坊市出台全国首个汽车加氢站具体管理办法后发生变化。
近日,潍坊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潍政办字〔2019〕61号)。《意见》从行业监管、规划建设、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经营许可等五个方面,对加氢站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解决加氢站行业当前面临的五大突出问题。
一是行业监管问题。明确了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模式进行管理,燃气管理部门是行业监管部门;
二是选址难问题。规定支持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合建加氢站,并不再单独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公交场站、物流园区内可以使用工业、仓储用地建设自备站;
三是施工图审查问题。授权市级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暂代图纸审查;
四是经营许可问题。明确加氢站无需办理经营许可,经营单位确需办理的,可主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是人员配备问题。要求单站配备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上岗证以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资格证暂代。
《意见》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各类社会资本来潍坊投资建站的信心,加快当地汽车加氢站建设步伐,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潍坊市政府透露,6月份潍柴加氢站将投产运行,另有两座站完成了选址,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建成后可满足200辆以上的公交车用气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潍坊市出台全国首个汽车加氢站具体管理办法后,其它省市将迅速跟进。谁是下一个发布加氢站管理办法的省市,值得期待。
高工氢电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已有13个省市发布了相关推进加氢站建设方面的政策:
1、佛山市
2019年4月12日,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对南海区内进行加氢站建设运营的企业提供补贴。申请补贴的企业所运营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应不低于350公斤,且承诺在南海区连续经营5年以上,并按照规定的加氢销售价格标准给予符合补贴条件的氢能源车辆优惠。
加氢站建设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标准如下:
《办法》中还特别强调加氢站建设的区级补贴资金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区级扶持补贴政策,但可按上级的相关政策享受上级补贴。
2、茂名市
2019年1月15日,茂名市政府印发《茂名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要加快加氢站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对列入试点建设方案拟建设的加氢站,由各地住建部门办理报建、验收等审批手续。
鼓励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气)站与加氢站合建,利用加油(气)站已有用地建设的,免予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3、云浮市
2019年1月2日,云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组织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以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需求为目标,适度超前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2019年,实现云浮各县(市、区)和云浮新区至少建成一座加氢站的目标。
《通知》规划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加氢站设计、建设及运营的管理体制和建设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快加氢站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对列入试点建设方案拟建设的加氢站,由各地住建部门办理报建、验收等审批手续。
鼓励加油(气)站与加氢站合建,利用加油(气)站已有用地建设的,免予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负责)。
4、广州市
2019年4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对加氢站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5、中山市
2018年11月,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加氢站的补贴标准为100万元/站。申请补贴的加氢站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2.加氢站需纳入中山市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3.加氢站需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6、宁波市
今年2月,宁波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2年,宁波不断完善氢能产业体系,建成加氢站10——15座,探索推进公交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600——800辆,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20——25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突破1500辆。
7、常熟市
2月11日,常熟市政府发布《常熟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提升氢能产储运支撑能力。常熟市2019-2022年目标是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和推广示范建成一批市场优化运营的公共加氢站。
8、张家港市
1月7日,张家港市政府印发《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未来3年,在张家港市建成加氢站10座,并给予建站企业补贴。对于加氢能力达到5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苏州市
2018年3月,苏州市公布了《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速和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合建站发展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
10、如皋市
2018年10月31日,如皋市政府印发《如皋市扶持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扶持政策实施期间暂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意见》指出要加速和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十三五”规划期末建成3-5座加氢站;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加气等合建站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加氢站建设审批的规范性程序,在现有的《如皋市加氢站建设审批、验收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如皋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和监管体系。
加快新建加氢站,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等部门做好加氢站的计量监测跟踪工作,确保安全,防止损耗。给予加氢站15元/公斤的加氢销售补贴,对70Mpa加氢设施建成运营后,给予加氢设备额20%的补贴。加氢站运营后三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补贴给企业,用于弥补投入和继续扩大经营规模。
11、六安市
4月25日,六安市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统筹规划全市氢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六安市加氢站设计、建设标准及安全管控规范。根据产业配套、氢源基地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情况,配套建设与之适应的加氢站,满足示范运营需求。
此外,六安市还明确了加氢站补贴细则:对于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12、上海市
2017年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上海将建设加氢站5-10座,2025年建成加氢站50座。但截至目前,上海市具体加氢站补贴规则尚未出台。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史文军4月11日对外表示,今年6月25日后,上海将不再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之外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桩和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其今年有望出台政策推进加氢站建设。
13、大连市
2018年11月,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工作部署,推动发布地方加氢站设计、建设标准及安全管控规范,鼓励现有加油(气)站建设加氢站,鼓励新建加油(气)站预留加氢装置建设条件,并将此纳入新建加油站设计验收规范。
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情况,配套建设与之适应的加氢站,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加氢站建设由所在地政府具体推进实施。(在国家出台加氢站审批、建设、管理规定之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