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项目入选 京津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落地

2019-11-17      837 次浏览

7月8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包括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工厂及回收体系建设”在内的18个项目入选。


名单显示,18个入选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车企、能源类企业以及环保科技类企业,包括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项目涵盖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各环节。以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为例,该项目将分两期建设,一期为梯次利用项目,占地面积230亩,预计总投资为5.26亿元,分三个阶段实施;二期项目计划于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启动建设,建成后将具备年处理40万套(约10万吨)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能力和两万吨三元正级材料前驱体的生产能力。


近年来,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废旧动力电池处理问题凸显。动力蓄电池使用年限一般为五至八年,这意味着,国内前期投入市场的动力电池已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


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地区,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潜力较大。据预测,2018年开始,京津冀三地动力蓄电池将大规模退役,2018年退役量为3466吨,其中北京市为2220吨;2020年退役量约1.04万吨,其中北京市为5058吨。


2018年12月,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新业态和新模式,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制定《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


根据《方案》规划,2019-2020年,京津冀地区将建成两至四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建成一至两条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示范线,形成较为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体系。


从企业角度看,由于能获得京津冀三地政府支持,入选试点示范项目显然是将一条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捷径”。《方案》显示,试点期间,京津冀三地政府将充分利用已有相关优惠政策和产业基金等,围绕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支持和保障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高效开展。


据中国电池联盟等联合发布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报告(2018)》测算,国内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将在2020年达到65亿元左右,其中梯级利用市场规模约41亿元,再生利用市场规模为24亿元;到2023年,市场规模合计将达到150亿元,其中梯级利用的市场规模约57亿元,再生利用市场规模约9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产业链上游的整车生产企业而言,参与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不仅源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也源于巨大的政策压力。早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之初,北京市就开始建立完善以生产者为回收责任主体的基本制度,明确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并对电池系统回收工作责任内容予以明确。此外,《方案》也提出“探索研究将汽车生产企业电池信息登记上传与京津冀地区的地方补助资金申请相挂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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