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7月20日宣布,《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将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从2021年起,中国将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到2032年,要关停所有原生汞矿的开采。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是近十年来环境与健康领域内订立的一项新的全球性公约,以促使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控制人为汞污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2009年2月决定达成该公约,中国是最早的签署国之一。2016年,全国人大正式审议批准加入该公约。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消息,目前为止,该公约共有128个签约方。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余立风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的履约时间表:从2021年起,中国将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的生产和使用;VCM(氯乙烯,会产生含汞废水)生产行业实现单位产品的使用量在2021年降低50%(2010年的基础上);到2032年,要关停所有原生汞矿的开采;针对燃煤电场的排放源,到2020年完成排放编制,明确重点管控来源,确定减排目标和措施。
余立风介绍,为了履行公约,环保部已会同相关部门修订了多项涉汞排放标准,评估了目前十个主要的涉汞行业的状况,启动了战略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以控源、减量、发展替代技术共同推进用汞行业的减量化,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含汞废物以及污染场地的管理工作。
据余立风介绍,我国是汞的使用和排放大国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已经把汞列入了五种优先管控的重金属之一,在正式履约之前部分行业的工作已经开展了管控,通过节能减排等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
“履约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履约的同时也是倒逼了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余立风说。